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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德阳市公安局选调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3-20 10:14      来源:德阳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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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队伍结构,充实公安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德阳市公安局决定开展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考试选调10名。具体职位见《德阳市公安局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科级及以下人民警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安民警年龄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科员及以下年龄30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联系人:潘晖,联系电话:0838-2598067。


  2.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712办公室(德阳市长江东路238号)。


  3.报名方式:考生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所需材料:《德阳市公安局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原件)。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


  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依照选调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由德阳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


  (三)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若报名时间截止未达到该比例,可放宽至2: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名额将进行相应的缩减,缩减名额所在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情况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笔试后2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具体面试时间、


  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面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5分钟PPT介绍本人三个突出业绩(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和10分钟结构化面试。当场公布面试得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体检除视力统一执行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外,其余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少于职位选调计划,按选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体检情况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考察)。由德阳市公安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考核情况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确定选调对象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德阳市公安局不负责解决选调人员夫妻异地调动问题。


  本公告由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8067


  附件:1.德阳市公安局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职位表


  2.德阳市公安局2017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