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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015年四川广安市总工会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5-25 15:11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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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总工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1、市总工会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文秘岗位公务员1名。


  2、市工会事业发展中心九级职员岗位(会计、财务专业)1名。


  二、遴选范围


  报考公务员职位:广安市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广安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参加公务员遴选的条件


  1、参加公务员遴选的要求已登记为公务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及以上学历。要求公文写作能力强,熟悉机关文秘工作,有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2015年4月30日。


  7、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参加事业人员遴选的条件


  1、事业人员遴选对象须具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是财务、审计专业毕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2015年4月30日。


  7、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广安市委办公楼702房间。联系电话:0826-233443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没办理身份证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3)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广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19日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公布。


  3、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遴选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在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五)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39739


  附件:广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