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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9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1-18 09:52      来源: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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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9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主要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同时招聘部分符合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个人工作履历、学术背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7日。

1.报送电子材料及格式要求:

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扫描后存放于一个文件夹(每种材料要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enshichu@sxit.edu.cn。文件夹名称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专技岗位2+3.机械工程+张三)。

2.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2)。表格打印后由本人手写签字,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或档案托管证书扫描件;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电子版的同时要各复印一份(其中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报送原件),邮寄到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只能通过顺风快递、EMS中国邮政速递两种方式投递。邮编045000)。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初审、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后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根据报名人数,面试分为初选面试和集中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由相关教学系部先组织进行初选面试,按1:3比例择优确定人选,再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在1:3比例及以下的按实际人数直接由学院组织进行集中面试。

参加集中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具体事项均在校园网上专门通知,不逐一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网上公布信息。

学院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5-9人。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面试以试讲为主答辩为辅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随后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初选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包括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由相关系部研究确定后直接通知考生,并组织实施,人事处进行工作指导。初选面试结果要及时报人事处。

集中面试前将由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疫情防控专项审核查验。

集中面试、体检考察时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及考生注意事项,学院将按照山西省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专门进行部署安排,并通知考生共同遵守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按照身心健康的基本条件,应聘人员体检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达到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否则不得录用。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以及本人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任务按月发放工资,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的本科毕业生应发工资年约6万元以上(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取暖费等)。学院提供单身住宿。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聘用人员到岗后经本人申请,学院帮助申报有关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假、产假等。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与学院同类人员一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认定,执行学院相关规定。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评奖评优等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同时,学院按国家、山西省和阳泉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本人应承担的部分从本人的工资中扣缴。

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委托阳泉市人才市场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院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53-2396571,13643670222

监督电话:0353-23965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网 址:http://www.sxit.edu.cn/

电子邮箱:renshichu@sxit.edu.cn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备注

专技岗位1

4

硕研及以上

1.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学硕及专硕,不含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2.市政工程(二级学科)、桥梁与隧道工程(二级学科)

 

专技岗位2

10

硕研及以上

3.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学硕及专硕)

4.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控制工程(专硕)

5.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6.工业设计(二级学科)

 

专技岗位3

8

硕研及以上

7.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学硕及专硕)

 

专技岗位4

4

硕研及以上

8.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9.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

 

专技岗位5

10

硕研及以上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计算机技术(专硕)、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学硕及专硕)

11.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及相近专业

 

专技岗位6

4

硕研及以上

12.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测绘工程(专硕)

13.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技岗位7

2

硕研及以上

14.采矿工程(二级学科)

 

专技岗位8

1

硕研及以上

15.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专技岗位9

3

硕研及以上

16.土木工程(一级学科)

 

专技岗位10

6

硕研及以上

17.工程管理(二级学科)

18.工程造价

 

专技岗位11

4

硕研及以上

19.地质工程(二级学科)

 

专技岗位12

2

硕研及以上

2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兽医学

 

专技岗位13

2

硕研及以上

21.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

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

2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二级学科)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专技岗位14

3

硕研及以上

24.数学类

 

专技岗位15

3

硕研及以上

25.物理学类

 

专技岗位16

3

硕研及以上

26.英语语言文学

27.日语语言文学

英语2人

日语1人

专技岗位17

1

硕研及以上

28.心理学类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专技岗位18

2

硕研及以上

29.体育学类

 

专技岗位19

2

本科及以上

30.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31.交通工程

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符合学校专业需要的工程师、设计师、管理师、控制师、操作师、架构师、建筑师、建模师、建造师、检测师、检验师、检控师、监理师、测绘师、策划师、规划师、鉴定师、分析师、估价师、评估师、造价师、预算师、维修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培训师、竞技师、训练师、营销师、商务师、物流师、运营师等。

专技岗位20

4

本科及以上

32.测绘工程

33.地质工程

34.勘查技术与工程

35.遥感科学与技术

36.地理信息系统

专技岗位21

4

本科及以上

3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8.机械电子工程

39.机械工程

专技岗位22

4

本科及以上

4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1.自动化

4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4.智能科学与技术

45.物联网工程

专技岗位23

4

本科及以上

46.土木工程

47.工程管理

48.工程造价

49.会计学

50.金融学

附件2: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近期一寸

蓝底免冠

照 片

政治面貌

 

婚否

 

籍 贯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本科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时间及专业

 

学 位

 

研究生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学 历

 

学 位

 

现工作单位

 

技术职务或

执业资格

 

应聘岗位

 

本人档案

存放单位

 

应聘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学习工作(含人事代理)经历

(高中起)

 

主要获奖情况

(内容多写背面)

 

科研及发表论文情况

(内容多写背面)

 

报考承诺

本人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学校可取消聘用资格。如因本人档案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聘用手续,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