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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工学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3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4-25 13:52      来源:太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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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学院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山西工学院是2020年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整合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现有办学资源转设后新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高校。

转设后成立的山西工学院办学地址为现中北大学朔州校区,位于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规划占地面积1283.02亩,建筑总面积33万平方米。

校园现有山西省煤系高岭土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煤电污染控制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电子信息技术综合应用朔州市重点实验室、储能技术与装备工程朔州市重点实验室,大学物理、基础化学、力学、电工电子等4个基础实验室及12个专业实验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后续将陆续建设其余专业实验室,齐全的实验设备为专业教育和科研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服务。

聚焦“六新”突破,精准对接山西“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围绕朔州“2+7+N”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学校拟设碳基新材料产业学院、能源产业学院、电力产业学院等10个学院,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五个科门类,共48个本科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1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前往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训练馆、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报名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9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maliqiang007@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招聘方式

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山西工学院的专家人数只限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山西工学院的人才引进政策与朔州市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实行全面并轨制,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其他补贴外,朔州市政府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贴、购房补贴或人才公寓、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入托绿色通道、健康体检和适当的科研项目经费支持,新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校内绩效和发展平台,相关待遇如下:

(一)安家补贴:10万元。

(二)购房补贴:按120平米参照当年市区平均房价上浮10%给予补贴。

(三)生活补贴:4000元/月,发放5年。

(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

(五)2年免考核,免考核期内年薪不低于20万,第3年按照校内绩效标准执行。

备注:

1.安家补贴只能申领1次,一次性给予补贴。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免费提供和谐小区精装修人才公寓(100平米和140平米两种户型),如申领购房补贴,需退还人才公寓。

3.符合省财政厅、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博士,可申请省财政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的待遇。

4.对学术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相关待遇。

(六)随迁配偶安置

1.如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学历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2.如配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学历和岗位条件的,经招聘程序考察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并兑现相关待遇。

3.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根据配偶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安排校内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岗位。

4.引进人才配偶随迁后,尚未安排工作期间,由学校参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给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七)随迁子女入学入托

朔州市实行“人才绿卡”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绿卡”,享受“一卡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其父母、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子女入学入托不受学区限制,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享受市内优质教育资源。

(八)健康体检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定点医院绿色通道服务,参照朔州市县处级干部体检标准,在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13934658558

监督电话:0349-56861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山西工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山西工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