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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朔州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6 10:11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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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朔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朔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6:30

  测评时间:2020年9月29日

  地点:朔州市朔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朔州市朔城区马邑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新校区西侧)。考生从学校西门进入。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1、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考生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考生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自备防暑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体能测评由朔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咨询电话:0349-2169059。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其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29日在体能测评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朔州市朔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三楼(朔州市朔城区马邑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新校区西侧)。考生从学校西门进入。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和《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3、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须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注明接收入党、转为正式党员时的党支部及时间,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5、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咨询电话:0349-8853166

  三、其他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前一天从“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APP中调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并自行彩色打印1份(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提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案。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4、境外直接来(返)朔考生,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返)朔考生,要同时提交解除隔离证明原件。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