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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5-18 17:19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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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48号)精神,经市人防办党组研究,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相关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2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过太行日报、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人才网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人防办五楼指挥科(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821号)。

  联系人:刘少峰  联系方式:2024855  1393560465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

  2.报名人员须填写《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人才网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

  3.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察阶段。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范围)。

  2.考察

  考察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1:1比例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八)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要安心服务人防事业,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在引进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郑  妮    联系电话:0356—2229253;

  市人防办督查室:

  联系人:王京婧   联系电话:0356—2024855。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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