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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2019年山西省人民医院赴省外招聘2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05 16:53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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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赴省外(天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人民医院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现有北院区、南院区、西院区三个区域,总占地面积451.2亩。南北院区分别地处太原市双塔寺街南北两侧,占地面积124.2亩,共设置六个医疗病区,总建筑面积20.83万平方米。西院区位于汾河西畔,西山东麓,规划用地327亩,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医院逐步形成了北区医疗临床、南区科研教学、西区医养结合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


  医院现编制床位2000张,拥有职工2400余名,业务科室70余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9个。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设立了10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给予博士专项资金支持。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诚邀医学高端人才、名校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7名,硕士11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表《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赴省外(天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及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医师类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硕士研究生面向2019、2020年毕业生招聘,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一流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限制,且常年进行招聘;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8:30-13:00


  报名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034419988


  赵老师  联系电话:13834645655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我院成立招聘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临床技能、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个人简历;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2张。


  应聘者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五、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12月7日14:00


  考试地点:天津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三楼1号会议室(天津友谊南路东侧团结大厦2号)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我院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或省卫健委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等事宜可查询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赴省外(天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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