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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7-17 14:55      来源: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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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我校决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能为人师表。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学前教育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0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819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其他事项: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核减情况,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发布补充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占60%,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师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考生务于2019年7月31日下午3:00到学校组织人事处8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查询。


  2. 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分讲课与答辩两部分,讲课成绩占80%,讲课时间20分钟,内容为我校现行学前教育专业教材,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抽课、备课。答辩在应聘者讲课结束后进行,成绩占20%,现场抽取答辩题目,时间8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当天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 0354—3127795 (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54—3127168 (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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