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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1-08 13:56      来源:公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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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往年考试时间,预计2018年山西公务员报名将于明年3月份启动(具体请以公告为准)。目前不少考生对省考的报考政策还是存在着很多疑问,公考通(www.chinagwy.org)特整理出十个典型的问题,供考生参考。

  1、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参考2017年政策,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须在2017年3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公告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大专、两年?

  答:公告中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

  4、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请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6、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应在原报名网上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项目的,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由审查机关审核。

  9、哪些人可以报考?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10、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特别提示:201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未发布,以上为根据2017年山西考试公告整理。有意向报考201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参照《201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