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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市属医院事业单位招187人 1月21日报名

http://www.chinagwy.org       2014-01-15 09:01      来源:中国长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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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关于市属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直属6所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医护人员18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差额、全额事业单位。有市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中研所附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6个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187名。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博士研究生考生招聘不占用以上岗位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六)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据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 (四舍五入),未达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名额。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


  (二)报名材料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八一广场北200米)


  2014年2月19日-20日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须一致。


  (五)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4年1月14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http://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xcz.hrss.gov.cn)查询。


  四、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直接进行能力测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实际操作能力。能力测试成绩为百分制,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不考试直接进入考察考核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博士研究生按实有体检合格人数安排。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监察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专业对应等情况。


  七、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等各环节,因考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一律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委人才办及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192469      市委人才办


  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2040614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其它咨询电话见《招聘简章》。

 

  附件【招聘简章.xls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