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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公开招聘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7-09 11:25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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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作家协会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的上海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上海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与文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文学格局,促进文学创作,繁荣文学事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作家。
 
  一、 招聘岗位和职数
 
  专业作家,5名(专技岗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专业从事文学创作,参加作协组织的各项文学活动。
 
  (二)招聘条件
 
  1、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如曾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国家级文学奖项及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最多可放宽到45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以文学创作为主,具有较长的文学创作年资,较为全面的文化素养,较高的原创能力;达到一定的创作水准,在国家重要文学期刊上发表一定量的作品,出版文学专著,作品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形成较为明显的个人文学风格,并具备一定的创作潜力,有较长远的创作规划。
 
  三、 招聘办法
 
  1、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直接向上海市作家协会提出申报,申报表格可从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填写后连同附件目录要求的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2日
 
  2、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后续评审通知。收到评审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验证材料,同时提供申报者最近三年在省市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出版社出版的代表作品1篇(部)电子版。
 
  3、评审
 
  由文学领域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创作水准和能力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评审、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巨鹿路675号市作协组织人事室
 
  邮箱:ZHAOPIN675302@126.com
 
  联系电话: 54035102
 
  联系人:胡斌  姜宁
 
  附件:
 
  1、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申报表
 
  2、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申报送审材料目录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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