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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10 09:52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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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期刊编辑1名
 
  2、中医药学继教培训专员1名
 
  3、药学事务专员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期刊编辑
 
  (1)职位描述:负责医学学术期刊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交流等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西医结合、中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专业;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协调能力;
 
  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英语阅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具有相关医学期刊编辑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
 
  2、中医药学继教培训专员
 
  (1)职位描述:负责中医药学学术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配合做好中医药学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会员会籍的管理;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及其他部门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英语阅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有责任感,爱岗敬业,细心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3)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
 
  3、药学事务专员
 
  (1)职位描述:组织医药类学术会议;编辑会讯;做好相关网站的信息维护及其他办公室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药学相关专业;
 
  有医、药行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有较强听说能力者优先;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的电脑维护技能;
 
  有较强文字表述及公文写作能力、较强逻辑思维能力;
 
  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3)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英语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笔试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郭老师
 
  邮箱:hr@ystt.org.cn
 
  联系电话:021-22121561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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