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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2-10 09:25      来源:青浦卫健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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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公告

 

为加强青浦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朱家角人民医院等单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52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简章》(点击文末左下角附件查看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上海市户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卫生类专业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持有中级资格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必须具有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2021、202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岗位。

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紧缺高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二)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08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1)临床医师:

①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

②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持有中级资格证书)。

(2)医技岗位:

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3)护理人员:

①上海户籍2023届公立院校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②本科及以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市三级医院工作两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④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35周岁以下。

(4)科研岗位:

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5)职能科室:

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二、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月1日8:00起至2月28日16:00(临床医学专业不受此时间限制)。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或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二) 的一个岗位。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

报考朱家角人民医院等单位的考生准备好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复印件,当面或者邮寄方式投递简历并且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站为http://www.ecloudexam.com,来件恕不退回。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下旬)。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埭浜路32号305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殷老师、顾老师

电  话:021-69833673

邮  箱:qpwjwdangqun@163.com(不限时收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简历)

邮  编:201799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二)

报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的考生必须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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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8号8号楼202室

联系人:鲁老师、王老师

电  话:021-69719190-8222

邮  箱:zsyyqpfyrs@163.com

邮  编:201799

三、 考试办法

  1. 初审工作: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2. 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专职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3.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4.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5. 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四、面试

  1. 区卫健委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合格,按具体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 特别告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 面试由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凡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下载体检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在青浦区卫生健康委网站招聘专栏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 录用待遇

  1. 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薪酬待遇。

  2. 录用人员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人才公寓。

  3. 录用人员人才积分达标者可享有租房补贴政策。

  4. 符合紧缺亟需人才政策录用人员可根据人才分类可享受6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人才引进激励补助。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招聘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