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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7-16 13:16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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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公办高职学院,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融入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部分而组成。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近12000人,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教职工约70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99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22人。


  学校是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和建设部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业47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14个,市级教学团队17个,市级精品课程33门。校内建有上海建筑公共实训基地、上海物业管理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地下空间、智能化楼宇、钢结构安装、文物分析与保护实验室、人机工程实训室、电子商务物流实训基地、BIM实训室等141个在国内领先的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校内实训教学设施。设立12个大师工作室,与行业企业建立了216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有16个中高职贯通专业、1个“高本贯通教育”试点专业。


  学校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部一级资质培训单位。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建设行业及城市建设与发展战略,适应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围绕城市建设、治理、服务类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着力构建“学分互换、学历衔接”职业教育新体系,形成“固核心、强支撑、显特色”专业结构新布局,建立“合作开放、多方共赢”产教融合新机制,实践具备现代学徒制特征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以“大师工作室(坊)”为特色的产教研协同新平台,探索对接国际标准的双证融通新路径,营造“匠人+劳模”精神育人的校园新文化。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等工作。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相关政策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艺术类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博士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背景支撑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3.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电子邮箱(见附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聘岗位计划)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附件及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命名。应聘材料包含:彩色照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科研教学成果、职称聘任证明等。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7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或面试由相关学院(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测评。


  (4)学校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将提交学校审定,最终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4.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5.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人事处


  邮    编:20141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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