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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政策问答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3-06 15:32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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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


  1、什么是“三支一扶”?


  答:“三支一扶”工作,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简称。根据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的精神,上海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择优、统一组织的方式,每年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主要到宝山、崇明、奉贤、嘉定、金山、闵行、浦东、青浦、松江等区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2-3年的“三支一扶”工作。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对象有哪些?


  答:招募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


  (1)2018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8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非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内。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2018年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条件包括: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4、“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多长时间?


  答: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一般为2年。服务期满2年的,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2年服务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延续1年服务期,继续留在服务单位从事支扶工作,相关待遇按照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第3年的标准和出资渠道执行。


  5、“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是否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答:本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时间为每年上半年,通常包括基本信息填报(网上)、下载准考证、全市统一笔试、岗位信息填报(网上)、各区审核、各区组织面试、全市统一体检、发布招募名单。正式上岗前,本市还将组织岗前集中培训。


  发布招募名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组织拟招募人员签订“三支一扶”计划协议。在乡镇(街道)、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与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三支一扶”计划协议,在非乡镇所属单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三支一扶”计划协议。协议一式四份,乡镇(街道或单位)与“三支一扶”人员各执一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一份,另一份存入“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档案。


  具体招募流程及时间,请参阅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开发布的招募公告。


  6、“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面试如何进行?


  答:为减少考生重复考试,本次招募考试与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合并举行,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本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使用。考生须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拟同时参加本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只需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岗位。对确实不符合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只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可选择“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项岗位,但不能参加本次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招聘。


  通过考试以后,考生须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http://wsbm.21cnhr.gov.cn/szyf)进行岗位报名。各区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7、“三支一扶”人员的户籍和档案如何管理?


  答:服务期间,本市生源“三支一扶”人员,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三支一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暂时保留在学校,可以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8、“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待遇怎么样?


  答:本市对“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分为日常生活补贴和政府奖励两部分发放。日常生活补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发,按月发放,每人每月36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政府奖励按照服务期限长短,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每半年发放一次。第一年为16200元,第二年为20200元,第三年为24200元。


  9、“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社会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为按月取得的生活补贴(不低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比例按照本市规定,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0.5%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2.5%缴纳。


  10、“三支一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个人缴存比例为7%(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单位缴存7%。


  11、其他方面还有什么补贴?


  答:“三支一扶”人员上下班交通费,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贴。对非上海生源人员,由各区每年给予一次性探亲往返火车硬座票价报销。


  12、服务期间是否可调整服务单位和工作岗位?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可予以调整。调整时,应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


  13、“三支一扶”服务期如何终止?


  答:根据《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服务单位各项制度,不适合继续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后,可终止其“三支一扶”服务资格。


  “三支一扶”人员本人申请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15日(支教人员应提前30日)向服务单位及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及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离开服务岗位前,应当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1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是否由政府进行就业安置?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15、“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是否可享受事业单位优先录用?


  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区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内每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录用。考核办法由区自行制定。具体请咨询各有关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16、“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是否可享受本市机关公务员优先招录?


  答:服务期内每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市机关公务员的,实行“三个优先”的特殊政策,即优先调剂、优先推荐、优先录用。“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录用的,“三支一扶”服务年限可视同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年限。


  17、非上海生源“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在落户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符合如下条件之一,且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


  (2)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进编的;


  (3)做出突出贡献,业绩突出的。


  18、“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在报考研究生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龄计算等问题?


  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本市国有单位录用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20、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及其他相关内容,可以在哪里查询?


  答: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答及网络报名须知等,可查阅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