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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17 17:16      来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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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为业务主管部门,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保健为一体并跨省区服务的省级肿瘤防治研究中心,是肿瘤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入选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东省一类科研院所、山东省临床医学中心,为山东省癌症中心、山东省抗癌协会和山东省肿瘤防办挂靠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科研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http://www.sd-cancer.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sdtumor@163.com。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书面材料、现场座谈、本人谈话、电话、信函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1-67626751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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