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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04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2-12-07 09:43      来源:济南济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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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4人,分两类岗位:A类岗位62人,B类岗位42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录岗位录用体检标准。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A岗人员应具有济阳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须在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具备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或1年以上(含1年)村(社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以上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提供相应证明。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应聘B岗人员不限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学历证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22年12月10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招考设立加分因素: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计算。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前自行核实加分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申请加分项。报名成功即视为承诺所申请加分项属实,根据其申请加分项进行笔试成绩加分。报名时未申请的不再受理。
 
  (八)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09:00—12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11日09:00—1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1日09:00—12月13日16:00
 
  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ks.huijiaohuixue.cn
 
  特别提醒:多区联考,建议不要重复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带有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8.《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9.《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10.岗位要求需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招考工作承办单位指定专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五) 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报名网站和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考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具有村(社区)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若再一致的,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若仍一致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二)人员替补
 
  因报考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报考信息不真实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拟录用人员先签订岗位承诺书后按各自报考类别,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在选岗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签订合同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以所在街道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五)使用管理
 
  本次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六)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的相应类别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具体要求详见后期通知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居住地在济南市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前不要离开济南市。尚在外地的人员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济南市,以免耽误招考相关环节。
 
  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济南市济阳区委组织部 0531—84232261
 
  济南市济阳区民政局 0531—84238836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办理。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上级政策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岗位的招考计划。
 
  2.本次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2071116 、0531—85065169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本次招考流程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4.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