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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7-04 17:11      来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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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19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9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预告》等规定,我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选共4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请体检考察人选及时查看体检考察公告,详细了解具体事宜,主动与我院招考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做好体检考察工作。


  经我单位同意缓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考生,请按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于体检前交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法官管理处509房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


  集合时间:2019年7月8日(周一)早6:30。


  集合地点: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529会议室(滨州市黄河五路503号)。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每人400元(含餐费)。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完毕需考生现场等待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体检场所。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在体检前与招录机关联系,办理确认和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经招录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察


  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张淑梅、张忠枝


  联系电话:0543-8150170


  附件:2019年滨州市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选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