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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人民检察院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4-20 13:38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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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考2021年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报考全省检察机关公务员及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


  2.资格复审地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A113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准考证、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退役士兵人员)、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律类专业考生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要求具备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携带原单位合同原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希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复审需由本人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1—6328564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