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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6 08:42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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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0年公开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及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工作,经笔试、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测试和体能测评等环节,现已进入面试阶段。现将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分组


  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党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总工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九三学社青海省委员会、民盟青海省委员会、民革青海省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外事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海西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法院系统、海北州、果洛州


  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海东市、海南州、黄南州


  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西宁市、海东市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西宁市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西宁市


  二、面试地点


  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37号,水电四局医院向西50米)。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展示“信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将个人物品放入储存柜——按照分组集合——接受公安人员检查——用身份证签到——电脑按分组随机确定考场号——电脑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号——打印考生面试顺序号——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到储存柜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面试前,请认真核对自己的面试时间和分组。


  2.考生面试时,务必携带纸质准考证、审核通过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自行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字)。


  3.考生请按分组情况,在规定的面试日当天早上7:30前到达面试考点的候考室准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到达候考室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期间学校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车辆前往考点。


  4.参加面试考生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5.根据《公告》规定,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6.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1份20元,考生自愿购买)。


  7.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柜。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严肃处理。


  8.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注意: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冠〔2020〕73号)要求,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即9月27日后具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面试考点工作人员手中,方可参加面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资格复审单位(即向考生发放审核通过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的单位)报备。(请考生特别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9.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考试期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除核验身份和进入考场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等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联系电话:0971—8482336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2、10月22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3、10月23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4、10月24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5、10月25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6、10月26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7、10月27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8、10月28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9、10月29日面试人员名单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