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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2019年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赴外引才23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1-21 14:34      来源: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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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赴外引才公告


  一、医院简介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59年,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青海省唯一的高等院校直属教学医院。青海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青海红十字博爱医院和青海省预备役步兵旅医院设在我院。同时也是青海省抗癌协会、青海省康复医学会和青海省包虫病学会三个省级一级学(协)会的挂靠单位。


  医院曾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称号。 “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人文爱心医院”、青海省“十佳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占地面积189.96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全院现有职工297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44人。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81人(正高级145人,副高级236人)。医学博士52人,医学硕士39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硕士博士占16.72%。


  全院编制床位2200张,开放床位2167张。年平均门诊量170余万人次,住院病人6.8万余人次,完成各类手术2.1万余例。病床利用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治愈好转率均达95%以上。


  医院设有管理部门32个,临床科室47个和医技科室9个。其中,普通外科学、肿瘤学、心血管病学3个学科承担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内分泌与代谢病学、骨科学、肝胆外科学、病理学、康复医学、创伤重症医学、护理学等15个学科承担着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获批省级质量控制中心12个。设有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核辐射损伤医疗救治基地、皮肤医疗美容示范基地、肺功能检查规范化培训单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国家级医药学基地。建有清华大学精准医学研究院青海大学包虫病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影像研究中心高原医学影像研究基地、青海省包虫病临床诊疗研究中心、青海省包虫病临床研究中心等。


  肿瘤学专业是我院的优势学科。1969年建科,1996年批准成立了青海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是省内学科建制齐全,人才结构合理,诊疗技术先进的肿瘤诊疗基地。现拥有病床414张,设有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治疗科、肿瘤妇科和介入诊疗科。近年积极组织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MDT)工作,通过组建8个协作团队,推动了个体化综合治疗。


  医院拥有256层CT机、3.0T磁共振仪等设备,能开展冠状动脉CTA成像、门静脉CTV成像、颅脑及腹部脏器CT/MR灌注成像、心脏及神经根MR成像、颈动脉斑块黑血技术及颅脑扩散张量成像(DTI)、波谱成像(MRS)、血氧水平依赖性(BOLD)磁共振功能成像。与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影像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高原环境相关医学影像研究,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医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于2009年设立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青年科研基金”,每年提供100万元资金作为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启动经费。经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努力,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2014-2019年5月),共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12项,其它项目280项。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获得省级科技成果138项,其中13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余均达到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获得青海省及以上科技奖励共9项。发表学术论文1690篇,其中SCI收录70篇。


  二、招聘岗位


  临床医师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数:80人


  专业要求:


  内科学/呼吸病学、血液病学、心血管病学、胃肠病学、肾脏病学、内分泌学、风湿病与自体免疫学、神经病学。


  外科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胸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骨外科学、烧伤外科学、整形外科学


  其他临床学科:肿瘤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皮肤病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


  临床护理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数:2人


  专业要求:护理学


  医技、药剂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数:13人


  专业要求:药理学、药学、临床药学、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临床、医技、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层次人员140人


  三、福利待遇


  全职来青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博士研究生待遇


  (一)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拔尖人才,给予40万元一次性特殊支持,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单位给予安家费15万元,奖励金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配套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


  (三)在青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硕士研究生待遇


  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


  本科生待遇


  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彦明  移动电话:13639754572  办公电话:0971—61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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