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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海西州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6-10-12 08:56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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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2016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通知


各有关考生:


  青海省2016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已揭晓,根据青海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报考海西州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核具体地址: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楼四楼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具体地址: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西侧德令哈市河西环城路与经1路三段交汇处)。


  2、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的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审核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3、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4、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5、根据省公务员局要求,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出具弃权承诺书,请弃权考生将承诺书及时发至公务员管理科。


  希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传真):0977—8222260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