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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吴忠市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27 14:49      来源:吴忠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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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公务员培养选拔渠道,根据《吴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吴组通〔2019〕6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6名。具体职位信息可登陆吴忠党建网(http://www.nx


  wzdj.gov.cn)查询《吴忠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全区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中央驻宁单位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报名。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下列四类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一是参加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的人员;


  二是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是1997年12月31日之前进入机关工作,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四是本人所在单位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且已经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是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宁党办〔2001〕4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规定进行的招聘录用。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选调职位专业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调任或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8:30至9月4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吴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行政中心911室)。通过邮箱报名的,请将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发送至邮箱wzzzbgwyk@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


  (1)吴忠党建网下载的《报名推荐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盖查档专用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盖查档专用章);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考者须征得本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下载并填写《吴忠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否则不得报考。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将《报名推荐表》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附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2张(网上报名的,请发电子版)。


  (3)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能力测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文写作、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职位。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比例。


  5、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7、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因特殊情况低于2:1比例面试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范围。


  (三)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组织,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印证材料。


  3、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察


  1、选调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不高于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因特殊需要低于2:1比例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选调考察工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选调部门(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并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能力测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综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各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研究。经考察后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在吴忠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转任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2、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5、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0、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觉遵守本次招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公道正派,严守保密规定,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反馈至个人诚信记录管理部门。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拨打咨询电话:0953-2039061。


  附件:


  1、附件1:吴忠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附件2:吴忠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吴忠市委组织部                 吴忠市委编办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