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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政策问答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6-19 13:27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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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政策问答


  1、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水利、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


  答:2017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大专以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3、“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2)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4、什么是宁夏籍生源?


  答:宁夏籍生源是指报考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是宁夏。


  5、哪些人员符合加分条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1)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残疾证及户口簿。


  (2)低保家庭--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


  (3)以上两项不得累计加分。


  6、因父母双亡、失踪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如何提交附加加分证明材料


  答:1、父母双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失踪需提交由法院宣告失踪、并公告的证明材料;


  3、提交的户口信息能够反映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关系。


  7、怎样知道网上初审通过?为什么必须打印报名登记表?


  答: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必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8、为什么需要尽量避开报名截止日(7月5日)?


  答:报名时间截止,报名系统即自动关闭。最后一天的报考者第二天将无法查询审核结果。如因报考者填写内容不符合初审条件,审核机构做出审核不通过处理,考生将无法更正并重新提交报考信息从而丧失报考资格。所以报考者应尽量避开截止日(7月5日)报名。


  9、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再次报考?


  答:“三支一扶”活动不能重复参加。


  10、报名时暂未拿到学历证书,证书编号如何填写?


  答:网上报名时,“证书编号”一栏不为必填项,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11、“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是否有指定用书、培训机构?


  答:“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三支一扶”考前培训班。请广大考生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招募公告,进行网上报名,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2、提供虚假信息者有哪些后果?


  答: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3、在报名中遇到问题怎样进行咨询?


  答:对于报名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拨打0951-5099130、5099131咨询;需要对初审及加分政策进行咨询的,可拨打招募公告《五地市及宁东管委会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咨询电话》。


  1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及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负责。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1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计算。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有创业意愿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注意所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便于随时联络。对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等现象,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