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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3-21 14:44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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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和职业教育新形势,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2人,机电教师1人、汽修教师1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1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6.依据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本科、研究生均要考虑)、专业、年龄、获奖情况、学业成绩、户籍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后,确定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卓越体育馆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
 
  (1)《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应聘人员在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也可以现场填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高中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大学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及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不得重复申报,对招聘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考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学历学位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
 
  考试采用试讲、答辩两种方式进行,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按照每个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1:5(含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如果达不到1:5比例,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姿态、板书、讲课特色等方面的能力。汽修、机电科目试讲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中职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试讲总分8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成绩现场评定并相继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教材的理解和处理,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方法的使用等内容,总分20分,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同一岗位末位总分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数的,并列人员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加试试讲,再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
 
  (五)考试成绩计算、公布及递补方式
 
  1.考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考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公布,并注明进入下一个环节人员。
 
  2.公示考试成绩后各个环节如果出现缺额的,根据本学科实际招聘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等额依次递补,各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3.拟录用人员与应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校园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在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其他医院体检报告、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档案审核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1.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将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资格审核、考试等过程性材料报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待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结束后,按照如下程序报批: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旗教育局→旗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列编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八)招聘待遇,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议定。
 
  报名咨询电话:
 
  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  刘老师:13948397530
 
  监督电话: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8—3600129
 
 
 
 
  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五中学)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