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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遴选公务员2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1-04 14:35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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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直机关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综合科副科级公务员1名、综合科公务员1名,共计2名。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年龄要求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综合科副科级公务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或存在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务必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留存备用。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9:00至1月7日18:00。

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任职文件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并以遴选单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市乡村振兴局指定邮箱bmfpb@126.com。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由市乡村振兴局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6)《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并加盖复印标识。

4.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或所填写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市乡村振兴局公章,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2.符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对于通过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后,取消该职位。

3.面试结束后3日内,面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党建网(http://www.bynrdj.gov.cn)、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2.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成绩仅做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遴选进入市乡村振兴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考察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4.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遴选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市乡村振兴局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拟遴选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须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六、公示、岗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市乡村振兴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遴选辅导培训班。

(四)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须全程佩戴一次性N95医用防护口罩(面试时除外)。

(五)本次公开遴选《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713696

监督举报电话:0478-877368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