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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06 11:13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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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明珠巷19号)。


  联系人:冯建平     电话:0471-6689415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岗位需求表》为准。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证》,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面试指定考场进行资格审核抽签,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进行抽签,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即中山东路与团结巷交汇处南侧)。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


  (四)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八)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