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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及讲解员15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02 15:28      来源:鄂尔多斯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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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川民族干部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及讲解员简章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及讲解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经市委编办核准同意,计划为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编制内专职教师及汉语讲解员15人,其中9名专职教师,6名专职汉语讲解员。按照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详见《城川民族干部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及讲解员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高校毕业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专职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激情教学声乐教师和汉语讲解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资格等级证书;


  7.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上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12月3日前。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9:00至2019年12月9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可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请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1.由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6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专职教师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或向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数。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报考专职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报考专职汉语讲解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使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7天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专职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取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专业水平,试讲必须使用汉语进行;报考专职汉语讲解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必须使用汉语作答。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应聘人员应在考察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委组织部。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5.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适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实施方案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762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0477-8586210


  招聘单位电话:


  城川民族干部学院:0477-2242704


  附件:城川民族干部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及讲解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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