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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201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7-15 11:32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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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总成绩已经发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法院、检察院系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区直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及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所属单位考生体检安排


  (一)时间


  2019年7月21日至7月22日每日早晨6:30时前(详见体检名单)。


  (二)地点


  报考区直机关、监狱、戒毒、森林公安、自治区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的考生到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桥华世纪村(居华园)北门集合。


  (三)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报考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2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的请拨打0471-12370进行咨询。


  3.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4.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每人400元。


  6.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考盟市及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体检安排


  报考盟市及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各盟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7月16日(周二)后与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相关盟市组织部门联系。


  附:


  1、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0471-4608862


  包头市:0472-5619267


  呼伦贝尔市:0470-8216530


  兴安盟:0482-8267661


  通辽市:0475-8835553


  赤峰市:0476-8821980


  锡林郭勒盟:0479-8223309


  乌兰察布市:0474-8320604


  鄂尔多斯市:0477-8588334


  巴彦淖尔市:0478-8655723


  乌海市:0473-3998813


  阿拉善盟:0483-8333181


  2、监督举报电话:0471-1237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区直单位、司法系统、森林公安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