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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招聘初中教师实施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2-03 09:27      来源:喀喇沁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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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初中教师5名,其中:物理、语文学科各2名,数学学科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户籍不限。


  (五)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或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专业对口。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5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喀喇沁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76-5822236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填写《赤峰市喀喇沁旗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2寸彩色照片),报名同时将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2)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工作人员当场查询验证,并打印查询结果。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


  特别说明:报名与资格初审结束后,如遇个别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另行报名公开招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有关事宜,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讲课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


  2、内容及要求:


  讲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初中课程,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人员讲课内容相同,备课1小时,每人讲授1课时,评委现场评分,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五)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并通知提供复审学籍档案等材料。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和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5、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7、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弄虚作假人员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喀喇沁旗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476-3758389;0476-5823309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七、本方案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喇沁旗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