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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3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2-22 13:09      来源:于洪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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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于洪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人民法院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1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01月01日之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福利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均2970元/月(含绩效及“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请考生登录于洪区政府官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或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书记员岗位参加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技能测试)名单及准考证信息将在于洪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于洪区政府官网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至2022年3月1日下午16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j/h4nvMVn.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50302120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85839973;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1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50元/人。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3月2日9:00—11:00;13:00—16:00;

2022年3月3日9:00—11:0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6)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4.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技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不参加笔试考试,须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速录;其他岗位参加笔试考试,采取线下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技能测试)及格线,未达到笔试(技能测试)及格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缩减招聘计划)

3.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笔试考试通知为准。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在笔试或技能测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于洪区政府官网后续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于洪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附件

附件1: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2022.02.22.xls

附件2: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docx

于洪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