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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录4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2-25 17:26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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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2020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录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7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40周岁以下( 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四)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二、招考人数和招考程序

招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7名。本次招考程序依次为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招聘公告

报考信息在和平区政府网站发布。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发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7日9:00--16:30

报名地点:和平区鲁园劳动力市场

地 址:和平区南湖街道文艺路5号

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料审验。所须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3张;

5.如具有2年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区级或

区级以上工会认定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须资料准备不全者,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提交报名资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料审验为不合格。

三、考试

(一)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 采用涂卡作答的笔试形式,考生自备2B铅笔。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时长60分钟。

笔试内容: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笔试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采取1:2的比例进入面试,按比例末位成绩相同者一起进入面试。笔试结果于次日在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考察言语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次日在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已经录用的解除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拟录入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和个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者不做为录入人选。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试用期及转正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本次考试全程按照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由和平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31913312

和平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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