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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本溪公务员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18 14:43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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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9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我市将于12月22日至23日开展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人员时,且该职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民族、户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和是否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等相关内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2019年度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报考职位限制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为:


  1.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3. 报考“辽宁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职位的,需提供县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


  4.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需由考生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


  5.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7、2018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 报考“本县市户籍或生源”职位的,按本县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请考生注意:


  考生需提前做好资格审查准备工作,审查时将报审材料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退伍证明、中共党员证明、2017和2018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证明、高考生源地证明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12月23日(周一)上午8:30-11:00。


  2.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政府负一层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北路50号)。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查。


  四、几点说明


  1. 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网络报名承诺资格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4.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22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24-42808657


  附件1.2019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服务基层项目证明.doc


  附件5.辽宁省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证明.doc


  附件6.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7.2017年和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附件8.高考生源地证明.doc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