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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鞍山台安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20 10:55      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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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台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建设水平,推动能人回乡参与基层治理,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及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利用宗族家族影响干预基层治理,有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


  (三)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工作主动,敢于担当,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四)具有较强的执行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发展能力。


  (五)熟练使用电脑,能独立完成制表、打字等工作。


  (六)身体健康,行为正常,行动自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七)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之间出生)。


  (八)台安户籍。


  (九)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未婚子女可免试录用,若符合此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录用人数,择优录用。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5、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的。


  6、与现任在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包括:龙城社区、么路子社区、和平社区、工人村社区、南效社区、北郊社区各两名)。


  三、招聘流程


  1、公告


  在台安县电视台、县报、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4日。


  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台安县文化中心B座北侧)。


  联系电话:0412—4890303,0412—4890905;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4、面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组织考察


  时间、地点及参加政审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政审内容:年龄、户籍、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录取人员名单


  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后,按照排名先后选择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四、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由所在街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所在街道对被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如有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所在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可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续聘。


  2、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全日制大专学历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同时享受为其缴纳“三险一金”待遇。


  附件:2019年台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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