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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6-14 13:36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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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10名,驾驶员2名(男性)。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⑶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⑸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⑹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⑸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⑴法官助理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岗位经常加班、夜间送达、协助强制执行,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⑵驾驶员


  岗位职责:执行相关出车任务。


  岗位条件:高中以上学历;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B1以上优先,驾龄三年以上且无责任交通事故。


  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hpfypsb@163.com,密码hpfy123456,表格在“收件箱”内),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照片以及电子版两寸免冠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发送至电子邮箱syhpfyzzc@163.com。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均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2019年6月18日17时


  2.资格审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等待通知,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的提供);


  ⑸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


  ⑹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无特别说明外,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由和平区法院留存。


  3.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


  主要考察驾驶员驾驶技术和遵守交通法规等情况。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政要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政审、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8.递补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根据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等,实行三级九档差异化工资,平均工资标准为2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薇83213279、马铖8321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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