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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沈阳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4-11 11:11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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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市考区面试公告


  按照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沈阳市考区的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报考沈阳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的人员列为沈阳市考区面试人选。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上午  6:50考生入场, 8:00面试开始


  下午 12:20考生入场,13:30面试开始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各职位面试人选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 2019年4月13日、1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当日6:50前到达考场;2019年4月13日、1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当日12:20前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听取面试分数,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面试分数,并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温馨提示:


  1.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线路,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2. 由于近期天气较凉,请考生注意增添衣物。


  附件: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市考区面试时间安排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公务员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