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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4-08 14:37      来源:中国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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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日—4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9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主要工作业绩,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及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如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附表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应届

在职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1

研究生、硕士

地球物理学

应届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1

研究生、硕士

固体地球物理学

应届

地震应急救援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公共事业管理

(应急管理)

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中文及相关专业

应届

值班室(应急)

1

大学本科、学士

新闻传播

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宣传策划

应届

地震应急保障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工商管理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地质学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测控技术与仪器

应届

地震台站

2

大学本科、学士

勘察技术与工程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应届

档案室(地震应急救援中心)

1

研究生、硕士

管理学

在职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土木工程

在职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应用化学

在职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人力资源管理

在职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在职

 

  附件:1.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