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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教师招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01 11:23      来源:通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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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促进通化县政府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文件精神,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面向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开拓创新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对于博士研究生、长白山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等具有学科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通化县域内的在编在岗教师。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形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时间:2019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


  2.地点: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楼509室。


  3.所需材料:报名表(贴照片)2份、个人简历1份、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小2寸照片4张(背后写名字)、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教师资格证、骨干教师证书、所获得的荣誉证书(证书复印件要提供目录清单,并按照目录清单顺序排列)。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8月7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时间:2019年8月8日8: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


  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聚鑫开发区同德路4678号。


  (二)面试方式


  采用说课+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四)录取方式


  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含及格分数)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根据岗位设置数量,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合格者继续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0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八、政策及待遇


  1.编制政策


  (1)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没有编制的在职教师通过考试后为合同制教师,不享受落实编制待遇。在工作后,如通过通化县事业单位考试,可落实编制。


  (2)有编制的在职教师通过考试后,可以落实编制。


  2.享受人才引进聘用待遇的骨干教师,在被聘用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10年工作合同。


  3.合同制类聘用待遇


  与其他在编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


  4.人才引进类聘用待遇


  (1)对于“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其它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的岗位薪酬补贴,按绩效考核成绩每工作满一学年发放一次;对于“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可连续5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薪酬补贴,按绩效考核成绩每工作满一学年发放一次。


  (2)对于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可连续三年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的岗位薪酬补贴,按绩效考核成绩每工作满一学年发放一次;对于市级骨干教师,可连续三年享受每人每年3万元的岗位薪酬补贴,按绩效考核成绩每工作满一学年发放一次。


  5.对于所有被聘用人员,提供以下待遇:


  (1)为单身教师提供教师宿舍;


  (2)年终绩效考核工资;


  (3)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与其它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4)免费年度体检;


  (5)子女享受学区入学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1.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tonghuaxian.gov.cn/zwgk/tzgg/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http://www.dsjyw.net/


  2.咨询电话:


  0435-5222512 通化县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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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通化县委组织部


  通化县教育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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