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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018年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教师招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1-15 10:12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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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科研工作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7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无机化学:师资博士后1人


  2.有机化学:副教授1人、讲师1人


  3.分析化学:师资博士后1人


  4.物理化学:副教授1人、师资博士后1人(PI)


  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授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学术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岗位要求


  1.无机化学


  (1)年龄要求:不超过32周岁。


  (2)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取得海外高水平院校及研究机构博士学位的优先考虑。


  (3)科研要求:从事生物材料或生物分析等生物与无机化学交叉学科的研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高水平SCI论文,其中至少2篇超学科平均影响因子。


  2.有机化学


  (1)副教授岗位


  ①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


  ②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博士后研修经历;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各学历阶段毕业院校层次均不低于我校。


  ③科研要求:从事有机化学(应用、合成)领域研究。以第一作者发表系列高水平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Nat. Commun.、JACS、ACIE或相当水平期刊上。


  (2)讲师岗位


  ①年龄要求:不超过37周岁。


  ②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各学历阶段毕业院校层次均不低于我校。


  ③科研要求:在有机合成化学领域发表系列研究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以上二区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Nat. Commun.、JACS、ACIE上。


  3.分析化学


  (1)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要求: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19届应届博士毕业生,各学历阶段毕业院校层次均不低于我校。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12个月以上学习或科研经历者优先。


  (3)科研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SCI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高于10。


  4.物理化学


  (1)副教授岗位


  ①年龄要求:不超过37周岁。


  ②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3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研修经历;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各学历阶段毕业院校层次均不低于我校。


  ③科研要求:从事锂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锂硫电池或锂空气电池相关领域研究。在锂离子电池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系列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Nat.Commun、JACS、Adv. Energy Mater、Adv. Mater或相当及以上水平期刊。


  (2)师资博士后岗位


  ①年龄要求:师资博士后不超过30周岁,讲师不超过33周岁。


  ②学历要求:博士学位,各学历阶段毕业院校层次均不低于我校。


  ③科研要求:具有材料物理化学或应用量子化学的研究背景。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及以上高水平SCI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科院分区一区期刊上,或均发表在中科院分区二区期刊上。


  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


  (2)学历要求:具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学位,毕业院校层次不低于我校。


  (3)科研要求:具有高分子科学相关的研究工作背景,研究方向为基于生物质的环保复合材料及高性能聚合物的研制和开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高分子专业期刊或化学类期刊上发表SCI学术论文20篇以上;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且支配经费合计200万元以上,与企业有合作经验,主持过横向项目者优先考虑;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具有5年以上国外留学及工作经历,获得过国际知名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4)其他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与网上应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个人承担或参加的课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职称或工作证明等。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


  2.学院与学校共同组成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者材料原件。考核合格人员报学校审议。


  四、联系方式


  张 鹏(化学学院)   电话:0431-85099667


  刘 洁(人事处)  电话:0431-85098029


  人事处


  化学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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