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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南昌青云谱区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2-22 09:56      来源:南昌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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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昌青云谱区选拔优秀干部、村官担任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洪组通〔2016〕6号)要求,进一步拓宽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街道(镇)领导班子结构,将于近期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面向全区选拔一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社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担任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为进一步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


  事业编制干部:原则上以街道(镇园)事业编制干部为主,鼓励区直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参与选拔。不含参公身份人员、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人员和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社区(村)干部:各街道(镇园)所辖社区(村)干部。


  大学生村官:曾选聘到我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数量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拿出6个街道镇副职领导职位从“三类人员”中选拔。其中,从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事业编制干部中选拔4名(从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干部中选拔3名,从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中选拔1名),从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社区(村)干部中选拔1名,从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名。


  如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数量比例不足6:1时,则将该拟选拔职位数量调增到已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其他拟选拔职位数量上。


  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选拔职位的报名人员,纳入全市“捆绑式”选拔。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基层、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事业编制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负责部门、单位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4)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县区调入或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性质认定以任职文件为准),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5)在中层正职(或比照)管理岗位以上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在中层副职(或比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2014年2月底之前任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社区(村)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社区(村)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在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职);或任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职),目前仍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或在现村(社区)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职)的。


  3.大学生村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参加工作,任村官前可以认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3)服务满一个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转为我区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按照“一推两考一差额”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一差额”,即按“N+1”形式由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整个选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和街道(镇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组织推荐由各报名单位党组织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意见,按照相关要求,统一汇总上报至区委组织部。对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期间所在社区(村)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社区(村)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


  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并填写审核意见。复审后,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加分项目,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6、3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记一次。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其中,“捆绑式”选拔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无该职位面试入闱人选的县区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考试分数+表彰奖励加分)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面试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1人的,参加面试人数按5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4人的,面试比例为3:1;拟选拔职位数量为5人时,参加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即征求区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笔试、面试考试工作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进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人以下的,考察入闱人选按拟选拔职位数量“N+2”的比例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3人以上的,考察入闱人选按1.5:1的比例确定(如入闱人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进一位列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捆绑式”职位考察入闱人选的确定,则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捆绑式”职位选拔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捆绑式”选拔职位除外)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捆绑式”选拔职位由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直接产生最终入闱人选,并由区委常委会研究任职。


  (七)公示和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我区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将仔细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在街道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在青云谱镇任职的,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青云谱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捆绑式”选拔职位产生的任职人选,在全区领导职数范围内统筹安排,也可安排到事业单位任职。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街道镇园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把它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分管副职以及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街道镇园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个选拔工作的实施。各街道镇园要负责组织好本地人员的报名和初审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对选拔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