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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通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1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5-18 10:09      来源:南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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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南通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选调生和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分别为3年和5年;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

(5)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跨类别职位应当在本职位类别工作满5年;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开遴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同时,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遴选机关电子邮箱。

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5月31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人员,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公共科目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

(三)适岗评价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按照50%的权重折算计入适岗评价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各遴选机关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部门印章。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对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线为65分。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具体实施。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5097231。

信息发布网址: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政策咨询电话:85098500

考务咨询电话:59000251

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85215210,ntjwzzb@163.com;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85099120,ntzzrs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9000196,ntsbzx2023@163.com;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5099550,823998048@qq.com;

市城市管理局:59001392,453346068@qq.com。

附件:《2023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x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