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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4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03 10:19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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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为拓宽专业化高素质年轻干部来源渠道,优化专业化领域领导班子储备,根据《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育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4名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综合排名前100名或专业排名前3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可放宽毕业学校要求。


  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职岗相匹配的副高及以上专技人员放宽至40周岁;


  4.引进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是指取得研究生学历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0:00至2019年12月16日16:00。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仅限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http://58.211.238.62:51891/ksggfw/personal/login),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人才服务栏目中点击“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初审并回复确认,应聘人员可以在人才服务栏目中点击“人才服务申报信息进度查询”查询初审结果。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隐瞒、虚报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引进工作不设笔试环节,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昆山参加面试的苏州大市以外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引进。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昆山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1.引进人员与昆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合同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2.工资待遇参照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内,硕士年薪不低于16.5万元,博士和副高及以上专技人员年薪不低于17万元,定编后年薪20万元左右,并依据个人表现逐年增长。


  3.合同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生活补贴(硕士1万元、博士和副高及以上专技人员1.5万元),并根据住房实际情况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每月)。


  九、本简章由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386126。


  附件: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x


  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


  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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