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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5-06 11:37      来源: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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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快速提质与健康发展,充实高中教师队伍,进一步满足教育教学改革和集团化办学发展的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娄底一中教育集团春元中学共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科目和职位数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三)除(一)项所列以外的全国“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为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6.须在考察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相应层次的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7.须在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8.熟悉计算机应用,并能运用计算机进行课堂教学;


  9.普通话达到合格要求,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娄底教育网等网站媒体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咨询电话:0738-8652899)。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北栋六楼会议室(新星北路577号)。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初审、摄像、信息输入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申请表》,进行资格初审认定。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2020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凭证报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在考察前必须取得。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企业聘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6、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报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2。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以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均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8、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考官从娄底市外聘请本行业专业专家组成。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北栋四楼区社会事务局文教科401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6日(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成功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为面试对象;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非体育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内容。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篮球专项技能,试讲内容为湖南省现行高中体育教材;


  5.高中体育岗位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技能、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时量:每名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为1小时;技能和专业测试时量根据需要确定;


  7.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并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娄底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育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技能、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非体育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高的优先确定;学历层次相同的,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确定;同为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由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社会事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人事档案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娄底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批准,由春元中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报名和面试现场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委托他人报名的,代理人(被委托人)除需提供报名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还需携带由应聘人员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5)、代理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全国“双一流”大学名单,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最新公布为准。


  (四)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区社会事务局文教科。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政策待遇


  (一)选聘人员参照《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相关政策,纳入编制管理。


  (二)首次聘用期限五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娄底市规定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0万元,其它录用人员给予安家费10万元(分3年给予)。


  (四)选聘人员必须在经开区工作5年以上(含5年),如违约将按合同规定全额退还安家费。


  (五)面试提供免费食宿。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社会事务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联系方式:


  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文教科,联系人:何主任,联系电话:18073821080,邮箱:1287403605@qq.com。


  十、本实施方案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科目与职位数一览表.docx


  2.2020年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5.委托书.docx


  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


  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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