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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2023年湖北监利市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2-22 16:14      来源:监利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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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50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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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3月2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li.gov.cn/)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
 
  (二)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学历的确定
 
  1.《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以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五)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请尽早报名,避免在3月2日报名因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七、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每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和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准考证下载。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类别和内容。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四)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笔试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五)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三)监利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在面试开考前由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一、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按照人员分类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荆州市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相关咨询电话:
 
  1.“三支一扶”计划:0716—8512492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0716-8809959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0716-8849323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人员的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十三、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应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当日通知新聘人员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聘人员报到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将根据情况适时提请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