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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5-06 10:44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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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的历史人文重镇——湖北省黄冈市,是一所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湖北省省属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1905年,历经百余年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2万余人,18个教学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湖北省较早开设土木工程类专业的高校之一,现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2个本科专业和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3个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学生730余人,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10人,博士研究生7人,专任教师中的70%取得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湖北省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全国土建类教育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1门,湖北省省级精品课程2门。

学院坚持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之乡黄冈,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把学院建成为特色鲜明的新工科学院而努力奋斗。为加快发展步伐,抢抓发展机遇,学院面向国内外常年诚招贤才,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建功立业!

一、招聘人才岗位及其要求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一级学科

学历学位要求及职称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任教师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水利工程、城乡规划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材料学

博士研究生

或教授

王庆

15997397579

304506303@qq.com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1.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聘期

首聘服务期为8年。

3.相关待遇

1、安家费

具体发放办法见学校有关规定,可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见下表(单位:万元)。

类别

一般学科

A类博士

35

B类博士

25

A类博士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Ⅰ)理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EI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注:上述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

(Ⅱ)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为B类博士。

除上述安家费外,满足下述条件的博士,视情况另外增加5-10万安家费,具体如下:

(1)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及博士后安家费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待遇,增加10万元、5万元。

(2) 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

(3)海外博士待遇及其他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决定。

2、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用于资助到校后开展科学研究用,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分两次拨付。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理工科类

A类博士

20

B类博士

10

3、配偶安置

按照《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校人[2017]6号)执行,适用范围为我校引进或委托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双证的博士研究生;已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研究生科研水平突出的,配偶以人事代理的方式安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决定。配偶没有采取人事代理安置的,到校工作后,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限排名第一,学校为第一单位),可安排人事代理安置。

配偶不具备硕士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可以合同工方式安置工作。在合同制安置期间如提升了学历或职称,达到上述要求的,可提出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申请,学校根据岗位情况酌情给予安置。

实行人事代理安置的人员,执行协议工资,协议工资由学校支付,工资标准参照学校同级同类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4、住房

学校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源一套,首聘服务期内免收房租。不需要学校提供周转房源的,按15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

5、其他待遇

(1)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2)根据《黄冈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办法》,享受人才津贴,博士8000元/年、博士副教授10000元/年、教授12000元/年。

(3)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奖励性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期限为三年。

(4)给予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编制。

(5)提供教授、博士工作室。

特别优秀者,待遇另议。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304506303 @qq.com

黄冈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