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湖北   
湖北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3-18 10:29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9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满足中心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湖北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试行)》(鄂建办〔2019〕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注册管理岗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不超过30岁;


  3.专业为工程类、管理类,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发送简历至邮箱2524741889@qq.com


  (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7∶00。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中心将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中心可根据需要递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3月13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湖北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hubei/),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获取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