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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8-31 15:28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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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和数量: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招考对象:符合公告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一本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


  2、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法律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勤奋敬业。


  4、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较熟练的应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英语基础。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形象较好,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高校行政工作。其他条件如下: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引进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 备注
专业 与职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201601 党政办公室科员 1 文科类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编制在文理学院,实行劳动合同制

 

201602 党政办公室科员 1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201603 学生工作部科员 1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201604 学生工作部科员 1 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硕士学历学位,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201605 教务部科员 1 教育学类相关专业 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201606 教务部科员 1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201607 人力资源部科员 1 文科类相关专业 年龄: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合计人数 7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必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要成果等)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一起投送至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部,并将上述材料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湖北大学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毕业学校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考核过程中或学院聘用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等情况,学院将中止考核或取消聘用。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


  5、报名后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学院校园网首页(http://www.wlxy.hbnu.edu.cn.)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基本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2、笔试。学院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理论、管理常识和写作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内容由结构化面试和特长面试两部分组成。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者现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即兴作答,时间7分钟以内。特长面试由面试者根据自己特长进行展示,时间3分钟以内。


  4、入围。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核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根据性别比例结构和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选名单。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合格方可作为入围人选参加体检。


  6、体检。根据入围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必须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入围名次的排序依次递补。


  7、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需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即予以正式录用。录用结果由学院人力资源部单独通知到个人,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则在余下的入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聘期及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档案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到期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为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学院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学院提供单身教职工宿舍。


  3、聘用人员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14-3263714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35003


  公开招聘专用邮箱:35783475@qq.com


  附件:《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doc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