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大冶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2015年大冶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为满足大冶广播电视台用人需求和广电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度我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两名。
一、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专业从业经验可适当放宽年限)。男性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62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六)播音主持、艺术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音色优美,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具备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5年毕业的人员);
(6)在2012年-2014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本市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省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名时间:6月16日至30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大冶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三楼(大冶市新冶大道58号)。
报名电话:0714-8771010。
(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dyLd.gov.cn)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证,或报考执业、从业资格考试后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报考单位、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看岗位资格条件并保证本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承诺。如考生提供的学历、年龄及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在复查及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并登记备案。
3、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各类在考的资格证书必须在试用期满前提供,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笔试、面试和试镜(镜头形象展示,镜头前表达能力)三部分构成。
(一)笔试、面试和试镜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参加大冶市2015年人事招考统一考试,成绩按排名先后择优进入面试,比例为6:1;
3、面试、试镜由大冶市人事局、编办、广电局组织省内(外)播音主持业内专业人士开展考核和试镜评定,面试阶段,按照4:1的比例择优进入试镜阶段。
笔试、面试和试镜均在招聘小组严密组织下进行。
(二)考察
笔试、面试和试镜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和试镜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和试镜成绩高为依据确定人选。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四)公示
笔试、面试和试镜成绩入围名单、总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经考核合格,一年内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录用人员不能外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