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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饶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0-14 15:18      来源:饶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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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质效提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满足我县窗口化服务提升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为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业务、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1985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及县直相关企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编制外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即指1980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1997年-2000年毕业且毕业后学籍档案转入我县托管,报到证标注报到地点为饶河县的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即指1975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要求须是在2021年09月01日之前迁入到户籍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4日—10月20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具体要求如下:(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08:00至10月22日17:00;(2)报名地点:饶河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大厅;(3)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45元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1、缴费确认。现场报名初审后缴费确认报名成功。

2、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进行顺延。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此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参保人承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年终第13个月奖金及取暖补贴。每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78567

七、其他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623442

附件1: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