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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鸡西市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5-31 09:19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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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鸡西市检察机关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一、参加人员、时间、地点


  (一)参加人员


  报考鸡西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1,职位代码02)、鸡台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2,职位代码01)、虎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3,职位代码01、02、03)、鸡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4,职位代码01、02)、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5,职位代码01、02、03)、鸡西市麻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代码2154006,职位代码01)且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范围并达到所报职位要求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二)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地点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518室。


  二、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的人员及方式


  资格确认是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在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二)资格确认的相关要求


  1、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所有考生需按职位招录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明材料:


  a.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b.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证明原件及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开具的证明上应写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等情况,并体现出“若考生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其毕业证专业为***专业”的字样。国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c.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报考“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时间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非2019应届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d.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的验证报告。


  (3)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a.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b.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2018年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加盖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以及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注明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类型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招考条件中限定工作年限及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工作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类型、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加盖公章)。报考限定“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的考生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


  (5)有户籍或高考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及能够佐证符合此条件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对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人员(截止到2019年3月18日,年龄在18到24周岁之间),需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兵役登记证明),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7)档案证明材料:


  a.社会在职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b. 其他非在职考生须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携带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67-2382166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30日